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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6章 经筵政要

第586章:经筵政要(至元二十一年?大都经筵)

大都紫宸殿的经筵案上铺着羊皮纸,萧虎展开《大元律例》草本,首页用漠北矿粉绘着双虎纹与狼首纹交缠的纹饰,纹路由八思巴文 “至元二十一年律” 构成。′看_书~君^ `更.辛,罪+全.“此草本参《唐律疏议》与《大扎撒》,” 他对侍立的翰林学士道,指尖划过 “户婚律” 篇,“牧民按《牧场分制》迁徙,” 律文旁注 “每百户一牧监”,“农人依《农桑辑要》耕种,” 另起一行注 “每亩纳粟三升”,“各有其制,并行不悖。”

案头的铸铁笔架刻着 “慎刑” 二字,笔杆用磁州铁锻制,含硫量二分二厘。忽必烈的狼毫笔蘸着松烟墨,墨中掺漠北矿粉,在 “盗贼律” 旁批注:“蒙古盗马者杖七十,” 他的笔尖在纸上顿出小点,“汉人盗牛者刺配,” 批注边缘的双虎纹与草本纹饰严丝合缝,“非偏私,乃因俗而治。”

经筵官许衡正讲解《资治通鉴》“北魏均田” 篇,案上的蒙译本用狼皮装订,页边贴满忽必烈的批注。“孝文帝行均田,” 他的骨签划过 “计口授田” 条,“未废鲜卑八部制,” 案旁并置《大扎撒》“牧场分配” 款,“与我朝‘农牧分治’相通。” 萧虎立即展开《大元通制》草本,其中 “五户丝制” 正是蒙汉税法的折衷。

忽必烈忽然用蒙语问道:“汉人重‘亲亲’,蒙古尚‘公法’,” 他的手指点过《论语》“孝悌” 章与《大扎撒》“同罪同罚” 条,“如何归一?” 海都起身应答,他的习字册上画着铸铁秤,“秤锤为律,” 秤杆刻着 “法” 字,“物轻则移锤,” 他的声音清朗,“事殊则变法,” 目光扫过案上的农牧图,“不离‘公平’二字。-芯·完,夲!鉮*占. ,首!发.”

户部的铸铁量具在经筵案上排列整齐:牧户用的 “羊数秤” 可测百只羊重,秤砣铸狼首纹;农户用的 “亩量器” 按 “方五尺为步” 制作,器底刻双虎纹。“牧税取孳畜十之一,” 萧虎用秤演示,秤杆的刻度同时标蒙汉单位,“农税纳粟三十分之一,” 量器装满小米时,恰与《农桑辑要》的 “岁入标准” 吻合。

忽必烈翻看农牧税册,册中 “上都路” 与 “南京路” 的税额对比鲜明。“去年漠北雪灾,” 他的指腹蹭过 “牧税减免” 朱批,“依《灾防条》减三成,” 税册旁的铸铁信标刻着 “北 - 牧 7”,“江南水灾,” 信标 “南 - 农 12” 与之并列,“按汉法开仓赈贷,” 他的声音,“法有常,亦有权。”

讲武场的箭靶按《军器监训》设置,靶心距地面五尺五寸,蒙古怯薛用七石弓,汉人禁军持五石弩,射程皆标在铸铁尺上。“军律不分族属,” 萧虎的铁尺量着箭痕,“失期者杖二十,” 尺上的刻度对应《大元通制》“擅离职役” 条,“临阵退缩者斩,” 他的声音混着弓弦响,“此乃‘一法同仁’。”

忽必烈的玉柄弓放在靶旁,弓力经检测为六石五斗,恰合 “天子校阅用弓” 标准。“你父当年在野狐岭,” 他对海都道,箭矢穿透靶心的双虎纹,“用的弓与此同力,” 箭杆的缠藤里嵌着漠北矿粒,“但他常说,” 目光扫过操练的军士,“弓力在臂,军纪在心。~x?h·u/l_i-a\n,.+c/o′m_”

刑部的刑具陈列在经筵侧殿,蒙古用的铁枷重三十五斤,枷面刻狼首纹;汉人用的木杖长三尺五寸,杖身标 “臀杖”“脊杖” 刻度。“蒙古犯盗马,” 萧虎举起铁枷,枷的锁扣与符牌库同制,“枷号一月;” 他轻敲木杖,杖底的双虎纹与律例草本呼应,“汉人盗牛,” 杖痕需深二分,“杖七十,” 他的声音,“刑异而罪同,” 目光落在《狱官令》上。

海都注意到刑具旁的《平反录》,记载至元二十年冤案十三起,蒙古与汉人各占其半。“孙儿见录中写,” 他的手指划过 “疑罪从无” 条,“无论族属,” 他的声音,“皆依此制,” 他的目光,“此乃律之根本。” 忽必烈点头,将《平反录》推给萧虎:“明日呈草本时,” 他的批注,“需加‘疑罪减等’款。”

翻译局的青灯彻夜不熄,耶律铸正校订《大元律例》蒙译本。“‘笞刑’译为‘???’(察),” 他的狼毫蘸着矿粉墨,“需注‘轻于杖,重于训’,” 译稿旁列着蒙古 “训诫刑” 与汉地 “笞刑” 的对比表,“让宗王知汉法与旧制的对应。”

年轻译官的习字册上,“谋逆” 与 “??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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